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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移工工作滿三年回程機票,雇主不得以任何條件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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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移工若三年期滿不回去,不管是續約和轉換雇主,皆須按當時時價給付移工單程機票款項,雇主不得拒付,這是屬於當初認證勞動契約的約定,若移工向母國申訴,雇主有可能被貼標籤或限制引進該國勞工。
切勿以為移工回國就沒事,以前有雇主就被跨國申訴,跟勞工局視訊取證,最終雇主仍須交付機票款項給印尼在台辦事處人員且雇主可能會被勞工局登記在案,最終變成稽查重點。(請注意認證勞動契約所附:需求函)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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